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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20000元 龙马潭区本级惠民政策清单来了

来源:​龙马融媒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0:32

8月22日,龙马潭区本级惠民政策清单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生活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未再收养子女的夫妻。

  补贴范围:龙马潭区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未再收养子女的夫妻,同时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享受条件的低保家庭。享受特别扶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离婚、丧偶的男方年满49周岁);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补贴金额:伤残家庭2400元/人/年,死亡家庭3600元/人/年。

  工作流程:

  个人申请→街镇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录入上报→区级审核→补贴数据导入“一卡通”发放系统→财政打款到相关银行并发放到对象户社保卡。

  时限要求:

  每年12月底前打卡发放。

  政策来源:《关于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泸龙委发〔2017〕7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0830-8567500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0830-2601100

  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0830-2513635

  龙马潭区金龙街道:0830-2640018

  龙马潭区罗汉街道:0830-8589078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0830-2700686

  龙马潭区胡市街道:0830-2660351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0830-2666132

  龙马潭区特兴街道:0830-2750013

  龙马潭区小市街道:0830-2706145

  龙马潭区双加街道:0830-8588151

  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0830-2527316

  残疾人“圆梦助学金”

补贴对象:本区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在龙马潭区内幼儿园随班就读的3周岁以上的残疾儿童,在全国范围内随班就读的小学、初中、高中残疾学生,中职和大学残疾新生以及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

  补贴标准: 幼儿园800元/人/年,小学300元/人/年,初中500元/人/年,高中800元/人/年,中职一次性补助2000元,大学一次性补助1000元。

  工作流程:

  本人(或监护人)现场申报→乡镇(街道) 残联受理 →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核实残疾身份,中职和大学阶段需提供当年录取通知书→评审→公示→区县残联审核确认,由区残联按程序划拨补贴。

  时限要求:

  每年执行时间为4月1日至9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上传资料,10月划拨资金。

  政策来源:

  《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深化2019年“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有关项目工作的通知〉》(泸龙残〔2019〕6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区残联: 0830-2522237

  小市街道残联:  0830-2706145

  红星街道残联: 0830-2522237

  莲花池街道残联:0830-2513635

  鱼塘街道残联:0830-8588376

  安宁街道残联:  0830-2666132

  罗汉街道残联: 0830-8589057

  石洞街道残联:  0830-2602246

  特兴街道残联: 0830-2573362

  胡市镇残联:    0830-2660731

  双加镇残联:  0830-8588151

  金龙镇残联:    0830-2640018

  残疾人扩面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龙马潭区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的特困人员中一、二级残疾人。

  补贴金额:特困一级残疾人80元/人/月,特困二级残疾人50元/人/月。

  工作流程:

  本人(或监护人)现场申报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泸州一卡通”申报→乡镇(街道) 残联受理 →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街镇残联核实残疾人身份后公示→区县残联审核确认,由区残联按程序划拨补贴。

  时限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可即时申请。

  政策来源:

  《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对全区特困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通知》(泸龙残发〔2018〕5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区残联: 0830-2522237

  小市街道残联:  0830-2706145

  红星街道残联: 0830-2522237

  莲花池街道残联:0830-2513635

  鱼塘街道残联:0830-8588376

  安宁街道残联:  0830-2666132

  罗汉街道残联: 0830-8589057

  石洞街道残联:  0830-2602246

  特兴街道残联: 0830-2573362

  胡市镇残联:    0830-2660731

  双加镇残联:  0830-8588151

  金龙镇残联:    0830-2640018

  精神残疾人区外服药补贴

 补贴对象:我区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的长期居住在区外和部分因病情需要须在高等级精神专科医院门诊服药的精神残疾人。

  补贴标准:最高补贴药品费600元。

  工作流程:

  申请对象监护人现场申报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泸州一卡通”申报→乡镇(街道) 残联受理 →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需提供医院发票、处方、门诊就诊记录本原件),街镇残联核实残疾人身份后进行公示→区县残联审核确认,由区残联按程序划拨补贴。

  时限要求:

  每年上半年5月10前申报,6月发放资金;下半年12月10日前申报,12月发放资金。

  政策来源:

  《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深化2019年“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有关项目工作的通知〉》(泸龙残〔2019〕6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区残联: 0830-2522237

  小市街道残联:  0830-2706145

  红星街道残联: 0830-2522237

  莲花池街道残联:0830-2513635

  鱼塘街道残联:0830-8588376

  安宁街道残联:  0830-2666132

  罗汉街道残联: 0830-8589057

  石洞街道残联:  0830-2602246

  特兴街道残联: 0830-2573362

  胡市镇残联:    0830-2660731

  双加镇残联:  0830-8588151

  金龙镇残联:    0830-2640018

  残疾儿童市外康复训练补贴

补贴对象:龙马潭区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且经专业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的0-14周岁(含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0元/年。

  工作流程:

  申请对象监护人现场申报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泸州一卡通”申报→乡镇(街道) 残联受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项目结束后提交康复机构提供的所有康复训练档案和正式发票,街镇残联核实后进行公示→区县残联审核确认,由区残联按程序划拨补贴。

  时限要求:

  新申请对象可即时申请,已享受过项目的对象当年11月申请次年项目,项目完结后进行补贴。

  政策来源:

  《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人联合会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泸州市龙马潭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龙残〔2019〕32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区残联: 0830-2522237

  小市街道残联:  0830-2706145

  红星街道残联: 0830-2522237

  莲花池街道残联:0830-2513635

  鱼塘街道残联:0830-8588376

  安宁街道残联:  0830-2666132

  罗汉街道残联: 0830-8589057

  石洞街道残联:  0830-2602246

  特兴街道残联: 0830-2573362

  胡市镇残联:    0830-2660731

  双加镇残联:  0830-8588151

  金龙镇残联:    0830-2640018

  契税补助

  内容简介

  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在龙马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一手车位(库)并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凭契税完税证明给予契税总额50%的一次性购房补助;购买新建商业用房、新建办公用房并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凭契税完税证明给予契税总额30%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2023年1月30日(不含当日)之前,在龙马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一手车位(库)、新建商业用房、新建办公用房已签订购房合同,符合办理转移登记条件,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在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缴纳契税的,凭契税完税证明给予契税总额15%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购买政策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购代建”的农民安置住房、集资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以及二手房、法拍房不享受购房补助;享受拆迁安置购房退还契税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购房补助。

  工作流程

  税务部门核实契税是否缴入龙马潭区金库→申请人向住建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住建部门受理、审核→财政部门拨款后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

  时限要求

  从2023年1月30日施行,有效期5年。申请时间为缴纳契税后90天内,逾期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政策来源

  关于进一步促进龙马潭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泸龙住建函〔2023〕2号)

  主管单位及咨询电话

  龙马潭区住建局:0830-2502702、2522135


来源:酒城e通

编辑:汪静 责编:刘健